五常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五常原名欢喜岭,清咸丰四年设“举仁、由义、崇礼、尚智、诚信”五个甲社,取其“三纲五常”之意,得名五常。既有儒雅的古韵,又体现了城市文化品位。真可谓古为今用,别有一番韵味。五常市历史悠久,目前从五常市龙凤山乡学田村猛犸象牙化石考古发现,人类活动的历史可追溯到35000年前。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有3000余年。夏至周时为肃慎,西汉时为挟余,北魏时属勿吉,隋唐时称莫颉府,归渤海国管辖。辽金时代称裴满部、甲骨部,归金上京管辖,元朝称刺邻,是元大都通往黑河的最大驿站。明朝在五常建立纳林河卫所和摩琳河卫所,清雍正3年在拉林设立协领,乾隆9年设拉林副都统,光绪6年设五常厅,民国2年设五常县。1947年先后成立山河、拉林两县,同年山河县并入五常县,1956年拉林县并入五常县,1993年8月28日五常撤县设市。有汉、满、朝鲜、蒙、回等11个民族100万人口,丰富的民族文化,厚重的历史底蕴,积淀成多姿多彩的地域文化和民俗民风,18世纪中期到20世纪初期中国京旗文化与东北边疆文化的碰撞,产生了拉林京旗文化,在这里形成了别致的地方风情。五常坐落在长白山张广才岭脚下,这里山青水碧,风景秀丽,景色怡人。在7512平方公里的土地上,南部群山环绕,北部一马平川。分布为6山1水半草2分半田,大小山峰271座,凤凰山、大秃顶子山、磨盘山、龙凤山、石刀山、历母山、七峰山、向阳山、金山、杏花山并称五常十大名山。龙江第一高峰大秃顶子山,以其鬼斧神工般的自然景观,在五常的东南部构成了龙江南部最为美丽的天然大画廊。那完好的生态环境,给人们带来了返璞归真的感觉,你若亲临此地,站在高山之颠环顾那古木苍松,云雾缭绕,彩云朵朵,犹飘飘然而欲。凤凰山以罕见的“空中花园”、“高山湿地”、“峡谷飞瀑”、“高山石海”、“高山奇桦”五大景观蜚声国内外,赢得了“东北第一奇山”和“黄河以北第一景”的美誉。当年风靡一时的“天外来客”,也为五常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。历母山、石刀山等以其美丽的传说,吸引了四海之游客。